内蒙古13岁少女-遭两男子锁屋性侵拍视频-立案四月后撤案家属持续申诉
内蒙古乌兰浩特13岁女孩被两名男子拘禁性侵并拍摄视频,公安立案后四个月作出撤案决定,检察院核查称办案无违法,家属不服持续申诉,结合法规解析案件核心法律争议。
肖小潇
13岁少女赌气赴约遭拘禁性侵 嫌疑人录视频胁迫多次见面
内蒙古乌兰浩特一名年仅13岁的女孩张某,经同届同学介绍添加男子包某微信,二人线上聊天时对方嘲讽女孩是“照骗”,年少气盛的女孩赌气独自前往包某公寓线下见面,这场奔现直接酿成严重侵害案件。达公寓后,包某联合吴某将房门反锁,二人先后对未满14周岁的女孩实施性侵,全程刻意拍摄视频留存。事后两名男子手握私密视频作为把柄,持续威胁女孩多次赴约、再次发生性关系,女孩因害怕视频曝光长期隐忍,不敢第一时间告知家人。

纠纷牵出性侵案情 公安立案抓捕嫌疑人
事发九天后,女孩朋友与包某产生冲突报警,这起隐藏的未成年性侵案件才彻底曝光。2024年7月22日当地公安迅速立案,当晚抓获包某、吴某两名嫌疑人,完成审讯后对二人办理取保候审手续。时隔四个月,2024年11月29日乌兰浩特市公安局出具正式撤案决定书,认定整件案子不存在犯罪事实,直接终止案件侦查。家属无法接受该结果,立刻向上级部门提交申诉材料,2025年6月9日当地检察院给出书面回复,核查后认定公安办理本案流程不存在违法行为,未支持家属诉求。
女孩哥哥钟先生全程跟进维权,公开质疑警方给出的两大撤案理由,认为判定逻辑完全不符合客观事实与法律规定。
警方两大撤案理由 引发巨大争议
当地公安对外解释撤案主要依据两点,一是两名男子供述过程中称女孩没有明显反抗,认定双方属于自愿发生关系二是嫌疑人口供辩称,事前完全不清楚女孩未满十四周岁,不满足性侵幼女的定罪条件。未成年人恐惧之下不敢激烈反抗属于常态,不能单凭无剧烈挣扎认定自愿。除此之外,嫌疑人手握私密视频长期威胁女孩多次赴约,属于典型胁迫行为,即便事后见面也不能认定为自愿交往,胁迫发生性关系本身已经符合强奸罪构成要件。
结合现行法律 解读案件核心争议
依据两高两部出台的性侵未成年人案件办理指导意见,与未满14周岁幼女发生性关系,行为人只要知道或应当知道对方是幼女,就构成强奸罪,不存在“自愿即可免责”的说法。本案女孩仅13岁,属于已满12不满14周岁区间,嫌疑人由女孩同班同学引荐相识,结合女孩言谈、学生身份等线索,司法层面应当推定二人“应当知晓”被害人未成年,单纯口头辩解不知情很难成立。
家属坚持持续申诉 未成年性侵案件司法尺度引全网讨论
案件撤案、检察院核查维持结论后,家属并未放弃维权,钟先生表示会继续向上一级检察机关提交申诉材料,申请立案监督,希望上级机关重新核查全部证据,恢复案件侦查,追究两名嫌疑人刑事责任。事件曝光后引发很多黑子网网友讨论,大众普遍担忧此类撤案结果会降低侵害未成年人的违法成本,也呼吁司法机关办理幼女性侵案件时,严格落实从严惩处原则,充分考虑未成年人弱势处境,不能简单依靠嫌疑人口供下定论。





